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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民黨向創價學會的道歉

此道歉是針對創價學會寄給自由民主黨的抗議書而發的。


1998年4月28日自民黨機關報《自由新報》登文道歉


   宣傳本部詳細研究了過去刊登的有關報道及有關資料。不消說,《自由新報》是黨的機關報,必須堅持重視人權與名譽的立場,不會故意助長弄虛作假。但不可否認,從法律來看,所指出的各點顯然過度,不無將來很可能引起法律問題之處。從類似事件的爭執結果,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預測本案的歸結。考慮當時刊登報道的情況,調查不充分,只采用一方當事人的說法,若有其事似的縱容虛言,以致事與愿違,對這不當之舉,感到歉疚,表示遺憾之意。


自民黨宣傳本部長
與謝野馨


[注:載於1998年4月28日《自由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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