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繁体 | 英文| 西班牙文


> 媒体报道

《每日新闻》(晚报)

1998年3月26日




驳回新潮社上诉
最高法院判决侵害名誉诉讼




1998年3月26日《每日新闻》报道白山在最高法庭胜诉。
北海道苫小牧市从事冰箱销售修理业的男性(51岁)以《周刊新潮》的报道侵害名誉控告出版社新潮社(东京都新宿区),要求赔偿等,最高法庭第1小法庭(法官远藤光男)于26日维持1、2审命令支付110万日元的判决,驳回新潮社上诉。

问题事关《周刊新潮》1994年9月1日号以《大石寺“僧侣”被创价学会干部撞死》为题的报道。内容涉及当年7月,僧侣的汽车在北海道大泷村的国营公路上撞上原告男性的卡车死亡。札幌高等法庭指出,“报道的题目、照片招致原告是故意撞车致死的先入之见和猜度”。最高法庭也指出“2审判决的认定、判断是正确的”。



[注:这一报道载于1998年3月26日《每日新闻》晚报]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