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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蓮正宗法主在法庭上敗給創價學會

【參考資料】

2003年9月,就日蓮正宗及其法主阿部日顯指稱學會非法在美國聯邦政府的資料庫中加進了虛假情報一事,最高法庭判決為侵害名譽,命令向創價學會支付400萬日元(約36,000美元)賠償金。

1995年1月,創價學會機關報報道了美國聯邦政府存有關於「西雅圖事件」的紀錄(參照下述《日蓮正宗因最高法庭勸告而撤訴》),即阿部日顯在西雅圖被警察查問一事。對此,同年11月日蓮正宗及日顯在正式的記者招待會上說,創價學會非法把「西雅圖事件」的虛假情報加進了美國聯邦政府的資料庫。1995年11月30日日蓮正宗又在機關報上刊登《揭露學會在美國搞的種種驚人罪行》,不僅同宗寺院及信徒,而且散發給國內的政治家、公共及教育機構或社會主要人物,多達135萬份以上。對此,1996年1月創價學會以侵害名譽起訴日蓮正宗及日顯。2001年5月日顯在他出版的著書中聲稱這一紀錄是「捏造」。

2002年2月東京地方法庭作出判決,認定日蓮正宗及日顯的指稱查無實據,是荒唐無稽的侵害名譽,命令日蓮正宗賠償400萬日元(約36,000美元)。東京高等法庭裁定,日顯指使日蓮正宗宗務院作出這種聲言,對這共同不法行為有責,認定他與日蓮正宗須負有共同及個別的法律責任,命令連帶支付上述賠償。最高法庭4位法官一致支持下級法庭的判決,駁回日蓮正宗及日顯的上訴。

被最高法庭勸告,日蓮正宗撤訴

創價學會機關報報道了日顯深夜與妓女因付費發生爭執以致叫來警察的事件,1993年日蓮正宗及大石寺就此起訴創價學會侵害名譽。這一事件是日顯1963年以宗教目的訪問西雅圖時發生的,現在被稱作「西雅圖事件」。2000年3月東京地方法庭裁定「阿部(日顯)供述顯然不可信」。「(創價學會出版物及所作的演講等)指出的事項屬實」,駁回日蓮正宗及大石寺的要求。日蓮正宗及大石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02年1月,由於東京高等法庭強烈勸告,日蓮正宗及大石寺全面撤回了對被告創價學會提出的侵害名譽訴訟,雙方和解。東京地方法庭的判決維持不變。創價學會律師團團長宮原守男指出:「創價學會報道此事是為了質問阿部日顯當法主的資格。西雅圖事件是關系到法主資格的重大事情」。 (注1)




 

【注:文中美元按2004年5月20日匯率概算。】

【1】 注1:律師團團長宮原守男的談話《西雅圖事件裁判終結的經過》,載於《聖教新聞》200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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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年表: 結審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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