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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價學會致自民黨的抗議書

抗議書
1998年4月28日

自由民主黨
干事長
加藤纮一閣下

一、 我們作為創價學會代理人,對貴黨在機關報《自由新報》上刊登的報道提出如下嚴重抗議。

二、 貴黨在《自由新報》上自平成8年(1996年)1月2日、9日合刊號刊登內藤國夫等人的系列報道《監視新進黨=創價學會》,其中含有很多極為嚴重的侵害名譽的內容。

最為嚴重的是連續四次刊登的信平醇浩、信子夫婦對池田大作名譽會長捏造的中傷。這些報道完全是虛假的,品格低劣,明顯侵害了名譽會長的名譽與人權。

三、 信平夫婦本來是在函館利用干部地位從會員借了巨額的款項,接連暴露,被解除了職務。僅現在查明的,就多達5000萬日元以上,法庭已作出判決,命令償還。

信平夫婦對解任懷恨在心,反復進行誹謗。最後在《周刊新潮》平成8年(1996年)2月22日號上刊登毫無事實根據的「瞎話」,即所謂「手記」,並且不當地利用司法制度,提起民事訴訟,心懷叵測,妄圖使之成為社會問題。

四、 信平夫婦聲稱的受害在訴訟中被反駁、反證,被要求作出具體解釋時,連時間、地點都曖昧不清,做出了實際經歷者絕對不會有的驢唇不對馬嘴的解釋。

我方主張這種不正當訴訟是一出「鬧劇」,明示信平夫婦指稱的虛假性質,對於時效正迫近的部分要求從速判決,同時將錄音帶呈為實物證據,要求法庭審查其內容。

對此,法庭按照我方的主張,將索賠分開辯論審判。這一決定從訴訟經過來看是極為自然的,表明法庭從雙方的法庭交鋒及書面內容等已充分了解本案的實質,即信平夫婦的說法的虛構性與不當性。

法庭原定於去年12月16日,但就在12日宣判,信平等要求法官回避,故意將審理拖延一時。其要求於今年2月2日遭東京地方法庭回絕,即時上訴也於4月6日被駁回。總之,這場訴訟實質上即將見分曉。

五、 然而,貴黨對信平夫婦捏造的事實不做任何查證,竟四次在《自由新報》上刊登。進而在國會審議的場合也提出信平的虛假「手記」,並購買山崎正友等印制的「訴訟鬧劇」廣告散發全國,種種行徑,大肆侵害名譽、侵犯人權。

六 信平夫婦的「手記」、訴訟內容極為不自然,凡是有常識的人都一眼就看出虛偽,況且學會立即發表了揭穿其虛偽性的反駁、反證。貴黨在《自由新報》上刊登上述報道之際略做調查,憑常識就可以極其簡單地判斷真相何在。

為此,創價學會就上述報道對貴黨提出嚴重抗議,其虛偽性既已明確,強烈要求立即在《自由新報》上撤回上述報道,並公開道歉。

創價學會代理人
律師八尋賴雄
律師福島啟充
平成10年(199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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